梧州学院关于空调1台的在线询价公告(32020120383859979)

梧州学院关于空调1台的在线询价公告(3202012038385997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文传学院非编教室方案(空调)
询价单编号****************9采购目录空调机项目优先级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2020-12-03 22:41:57报价截止时间2020-12-08 15:00:00采购单位梧州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139*****794传真号码
预算总额(元)12000.00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规模要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建议品牌及型号数量控制总价(元)
空调主要参数:一、技术参数 1.空调匹数:5P变频2.能效等级:节能产品3.能效比:等同或优于4.14.循环风量:≥2050m3/h5.制冷量:≥12150W(1800W-13300W)6.制冷功率:≥3500W(550W~4500W)7.制热量:≥14150W(1800W-17250W)8.制热功率:≥3850W(550W-5450W)9.室内机噪声:37-50dB10.室外机噪音:50-60dB 11.电源规格:380V 3N~/50Hz二、外观参数1.机身颜色:陶瓷白2.面板材质:ABS 高亮注塑
次要参数:
格力/gree ,三菱电机/mitsubishi electric ,美的/midea 1台12000.00
附件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送货期限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富民街道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
备注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1、第一条 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本次采购要求和承诺相一致。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如有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9号文中规定的环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节能要求,并达到国家二级或以上能效(水效)标准。 第二条 包装和运输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供应商自选,但要确保货物能安全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 3.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以损耗由供应商负责 。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中标人在供货时需要提供相应货物产品的整件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室内装修工程或家具类货物) 3.家具安装后,采购人随机抽取一间办公室,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等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对家具进行破坏性检测,由采购人在所提供的家具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块基材,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做退货处理,所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室内装修工程或家具类货物) 4.在家具验收环节,视具体情况,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其他投标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派出专家参与家具验收。(室内装修工程或家具类货物) 第四条 安装和培训 1.采购人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至能使用,并通过验收。 2.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有关人员进行本采购的相关培训至少2次。
2、第五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内容和服务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通过验收起1年,产品需求中有售后要求,或者国家有规定的按要求或者规定执行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付款方式: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经全部安装调试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总款项的97%,余下的3%在保修期满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所要求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需要更换合格产品,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可以随时咨询所采购的产品问题。 3.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远程解决,如不能远程解决,应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 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 十条 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采购人不同意接收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供应商未按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3%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至达到本采购要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联系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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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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