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智能纺织印染生态工业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项目EPCO招标公告

际华智能纺织印染生态工业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XZ-JSGC202012QT-********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智能纺织印染生态工业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项目EPC+O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2018-420607-17-03-0619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际华智能纺织印染生态工业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项目EPC+O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下冯村。
建设规模: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纺织印染工业园总占地600亩,工业园印染数字化生产项目设计建成后主要从事印染服装面料和家纺面料,设计年印染生产能力8400万米。其中,一期印染服装面料6000万米(漂布720万米、色布2400万米、花布2880万米),二期印染家纺面料2400万米(漂布300万米、色布900万米、花布1200万米)。项目拟在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纺织印染工业园区内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对园区内排放的生产污水进行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纳管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项目整体的环保验收及常规运营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依据环保部门批复的文件要求编制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变更设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2)工程建设:依据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治理工艺措施及目标,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等全部内容;3)常规运营:项目满足排放要求并经管理部门整体环保验收合格后,进行十年的污水处理运营;4)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验收、常规运营、移交相关的其他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1-05
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及有关主管部门相应现行规范要求,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项目建设内容:本污水处理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项目建设规模作出适当调整,最终建设规模及方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为准。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本项目一期总投资约3650万,建设可用占地面积约9438平米,项目建设地块详见附图。2、项目设计处理纺织染整污水总能力8000m3/d,分为两期实施设计方案。一期纺织染整污水的处理能力为5000m3/d,二期纺织染整污水的处理能力为3000m3/d。3、污水处理项目的排放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其中色度、AOX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主要排放限值如下:pH值6-9 ,COD 200mg/L ,BOD 50mg/L、悬浮物 100mg/L、色度 64、氨氮 20mg/L、总氮 30mg/L、总磷 1.5mg/L、AOX 8mg/L;中水回用率>40%,回用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标准要求。淤泥含水率达到60%。4、本项目含高浓度、中浓度和低浓度三类污水,其中:高浓度污水约1000m3/d(一期约600m3/d)COD约6000mg/L至25000mg/L;中浓度污水约4300m3/d(一期约2400m3/d),COD约3500mg/L;低浓度废水约2700m3/d(一期约2000m3/d),COD约1000mg/L;按照“分类分质处理、中水回用”的原则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工艺线路满足排放要求同时做到运行成本优化(达标运行及回用运行)。项目两期土建一次性建设,预留二期设备位置。处理工艺中应慎重采用气浮、芬顿、臭氧氧化等方法,对废水温度控制、氨氮/磷指标控制、项目一/二期衔接、RO系统产水(若有)具体用途应做相关分析或对策。5、项目设计配套废气(污水站恶臭气体及站内VOC)收集处理设施和事故应急池。6、项目新建构筑物格栅井、泵房、加药间、污水水池、污泥处理间、在线监测室等。配备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系统及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自控、分析仪器仪表及检测监控系统。7、项目所有配套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环保管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正在施工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①正在施工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②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 3.1.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连续6个月以上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近三年(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1.6信誉要求: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①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⑤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⑥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⑦无行贿犯罪记录;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未被刑事立案或监察委立案调查;⑨投标人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以上九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1.7其他要求:①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②污水处理整体设计由投标企业负责,具体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工程的工艺、机电设备和阀门主体设备选型、机电设备和阀门主体设备安装、土建等。本项目为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合作项目,需广州沈自所分所(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参与,负责按照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要求,向投标企业提出管控系统所需的电气、仪表和自动化方面的技术要求,由投标企业根据技术要求,完成电气、仪表和自动化方面的设计,整合到整体EPC设计中。具体实施时广州沈自所分所负责管控系统相应的电气和仪表等硬件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投标企业须承诺接受并配合由广州沈自所分所承担的任务。相关的技术要求见附件《附件: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要求》。(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做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③广州沈自所承担任务的费用只包括上述内容的费用,暂估价为150万。投标时,关于电气、仪表和自动化方面这部分费用,各投标企业统一按150万报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广州沈自所根据中标企业最终的设计图纸与设备清单,进行费用核计与调整,提交业主单位进行价格审核,确定最终价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设计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该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事宜招标人只与设计方进行对接处理;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资质须满足3.2条款中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若不符合以上联合体要求的则投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运营期:本项目验收完成后,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运营期10年,运营费用以投标文件为准(其它条款及运营模式另行合同商议).中标方须与招标人签订《污水处理站运营合同》,按中标的运营单价负责本项目运营10年,在中标人运营的10年期间,保障招标人的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运行,在此期间因该污水处理项目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因不能达标排放或违反环保法规而被环保主管部门罚款及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州政府网(http://xz.xiangyang.gov.cn/jyzx/)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5日至0:00时至2020年12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襄州政府网(http://xz.xiangyang.gov.cn/jyz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40号



招标人邮编:441000



招标人联系人:姚荷颖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代理邮编:430071



代理联系人:汪亮、任龙飞、万齐威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传真:



代理电子邮箱:hbgh6b@163.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0年12月04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工业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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