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宫民乐团乐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少-宫民乐团乐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少年宫(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民乐团乐器项目组织第二次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少年宫民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XJ24) 。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2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通知日起至询价评审日前,到“崇川教育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ntccjy.com/)”下载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3时至4时。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第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投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封、评审
1.开封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4时整;
2.开封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第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4.资格审查时间:开封后当即开始。
5-.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第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评审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7.评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崇川区教育体育局3楼第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询价保证金:报价人须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 。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少年宫;****************0C
地址:南通市启秀路4号;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188*****798。
十三、询价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三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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