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Y2020-1207




项目概况


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Y2020-1207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教育技术装备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549.1022万元。其中1标段:93.3486万元;2标段:54.05335万元;3标段:163.3601万元;4标段:49.5740万元;5标段:34.7961万元;6标段:59.42万元;7标段:94.55万元;


最高限价:549.1022万元。其中1标段:93.3486万元;2标段:54.05335万元;3标段:163.3601万元;4标段:49.5740万元;5标段:34.7961万元;6标段:59.42万元;7标段:94.5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其中1标段:多媒体24套(长春市晨宇希望中学);2标段:多媒体标准一13套、多媒体标准二1套(东北师大双阳区实验校/青少年活动中心);3标段:多媒体42套(长春市第150中学);4标段:食堂设备(长春市晨宇希望中学);5标段:电子阅览室(长春市晨宇希望中学);6标段:报告厅桌椅(东北师大双阳区实验校);7标段:考试阅卷设备(城中小学等10所学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如遇不可抗因素,工期及付款方式以合同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1标段-3标段,必须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修5年证明;出具电子白板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省级或省级以上软件检测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本次投标拒绝使用第三方软件;为保证使用安全性,一体机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为保证设备兼容性和安全性,电脑模块和整机必须为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并通过3C认证,提供单独电脑模块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交互智能平板生产厂家具备ISO9001、ISO14001、GB/T29490、QCO80000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黑板制造商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此项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


(3)4标段: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所有电器产品提供国家3C产品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或官网查询打印件,提供原版彩页加盖公章),所有和食品接触的不锈钢产品必需达到食品级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


(4)5标段:桌椅需提供环保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电器产品整机国家CCC认证(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盖章),具有软件著作权(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盖章);


(5)6标段:必须出具市级或以上课桌椅材料的环保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产品符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企业公章;


(6)7标段:电器产品整机国家CCC认证(提供原厂证明文件盖章),软件部分提供软件制造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或者提供能有效证明非盗版的证明材料,拒绝盗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项目所购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9)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10)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还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全屏图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本次投标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产品,拒绝OEM产品;


(13)本项目自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缴纳社保,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范围: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


(7)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6)各个标段要求的资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基建项目管理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06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112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MA17H7GB9U


地 址: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


联系人:于艳华


联系方式:18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艳华


电 话:187*****646


监督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技术装备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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