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应急物资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应急物资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应急物资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淄博市公安局应急物资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应急物资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228万元 最高限价:270.22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0年12月8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会员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投标时仅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供应商及时撤销已上传响应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响应文件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使用CA锁(若供应商具有多个CA锁时,须使用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锁)。 3、根据存档管理工作需要,本项目开标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纸质版的响应文件由做好的未加密版响应文件生成打印并装订,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请各供应商投标人员在开标前1小时内提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必须使用CA证书点击“‘网上开标大厅’登录入口”并按照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操作,然后按照网上开标的程序要求依次完成后续操作。 5.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的询标信息,请各供应商在信息发出后15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二轮报价等。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淄博市公安局 地 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晓月桥路与金晶大道交叉口西南丽阳大厦4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群 电 话:185*****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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