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余姚市2020-实施生猪人工授精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拨付余姚市2020-实施生猪人工授精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9〕194号)和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854号)文件精神,对能繁母猪使用具有资质单位供给的种公猪精液开展人工受精,每头按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2次,每次精液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余姚市2020年共购买使用浙江爱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种公猪精液 6545 份,按照每份10元,拟补助资金 6545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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