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虹炼化一体化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装卸服务招标公告

盛虹炼化一体化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装卸服务招标公告


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

装卸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对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装卸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装卸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合作范围

投标人提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出入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保税仓库装卸服务。招标人将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委托给投标人进行装卸;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委托,并为双方约定的设备装卸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

1.1服务范围:负责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及其配件的到库卸车,离库装车工作,配合装车后的绑扎、固定工作。

1.2具体条件要求:

1.2.1投标人负责组织有相应装卸资质的装卸队伍负责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及其配件装卸工作。

1.2.2投标人在确保设备装卸安全的情况下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专利设备及其配件的装卸方案进行装卸以及堆放方案进行摆放。

1.2.3所有专利设备组件及组件货箱不得堆叠存放。

1.2.4木箱或平板货架之间间隔1米以上。

1.2.5投标人在装卸、储存过程中均不得损坏设备及包装,也不得打开包装。

1.2.6投标人如果在装卸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须第一时间告知招标人。

1.3装卸车方案:

碎焦机:碎焦机吊装采用2台50T汽车吊及相配套的绳索具作业,两台汽车吊配合垂直起吊及落放,不做变幅等调整,为检验受力点的受力情况,需先进行试吊,提升10CM;全面检查设备本体及索具的受力状态,起吊应缓慢,当碎焦机高于运输车体最高点20CM时停止起吊,运输车辆开出,吊车缓降,摆臂使设备慢慢处于摆放区上方;缓降并完全落下,确认设备摆放到位,或再次缓慢起吊调整至完全到位。

集装箱:根据不同规格重量,采用1台50T汽车吊进行装卸车作业。50吨汽车吊出基本臂,臂长11.4m,支腿全伸回转中心至支墩外沿3.8m,汽车吊紧贴集装箱板车侧面起吊,作业半径不大于5.5m,根据50吨汽车吊起重参数,此作业半径起重量为36.5吨,最重集装箱吊重30吨,满足吊装条件)

焦桨泵、排水泵:采用1台50T汽车吊进行装卸车作业。50吨汽车吊出基本臂,臂长11.4m,支腿全伸回转中心至支墩外沿3.8m,当泵高于运输车体最高点20CM时停止起吊,运输车辆开出,吊车缓降,摆臂使设备慢慢处于摆放区上方;缓降并完全落下,确认设备摆放到位,或再次缓慢起吊调整至完全到位。

1.4装卸增值服务:当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除装卸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会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投标人,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投标人提供上述服务。

2、装卸标的物及装卸周期

2.1标的物:投标人需提供2批次专利设备及其配件的装卸服务,第一批货于2020年11月18日从比利时港发出,预计12月初到连云港港口;第二批货于2020年11月19日从汉堡发货,预计2020年12月底到达连云港港口。

2.2装卸周期:卧螺机装卸期暂定自2020年12月初至2020年12月底。具体装卸开始日期及完成日期视招标人专利设备及其配件的到货情况及现场安装需要,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2.3货物具体尺寸、重量

详见附件《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延迟焦化装置专利设备到货箱单》。

、投标人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失信被执行人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

3、投标人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备查)。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标报价

专利设备及其配件的卸车和装车费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全费用固定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增加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合同规定投标人完成技术附件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全费用固定单价不因人工、机械台班、物料等价格波动等因素而调整。设备及附件数量、重量、设备或外包装箱体积均为暂定量,最终量无论增加或减少,本计价原则中全部全费用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万元,竞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付款进度: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每两月结算一次。即:根据实际装卸的设备数量,确认当期已发生的装卸费用,投标人根据确认的装卸费用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合格发票后45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期确认装卸费的70%。结算款:投标人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所有设备装卸服务,设备出库后双方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完成且投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收到合格发票45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剩余款项。

2.支付方式:以100%电汇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六、响应时间

1.询价公告获取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9日,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网址为:“http://218.92.104.98:18080/”获取。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

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2020 年12月10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七、竞标文件的组成

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一;

2.竞标报价清单详见附件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询价响应函和竞标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九、开标、评标流程

本项目采取一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一轮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综合保税区办事服务中心311室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

日期:20201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卸服务 专利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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