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GPCGD20A161HG025F)公开招标公告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GPCGD20A161HG025F)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广东省档案馆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7日18: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见附件。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东省档案馆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龙口中路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及附件.zip

项目概况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0A161HG025F

项目名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二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1

档案数据备份一体机(套)

1

2

超景深三维数码显微系统(套)

1

3

循环式有害气体净化机组(套)

5

4

常压低氧消杀虫柜(套)

1

5

真空充氮杀虫柜(套)

1

6

智能档案机(套)

2

7

视频智能调度系统(套)

1

8

恒湿气密档案柜系统(套)

1

9

便携X射线荧光能谱仪(套)

1

10

声像档案采集设备(套)

2

11

MPEG IMX 编辑录像机(台)

1

12

纸浆补洞机(套)

2

13

档案图形工作站(套)

3

14

声像档案工作站(套)

2

15

纸张纤维形态及力学性能测试仪(套)

1

16

批量式光盘检测设备(套)

1

17

照片档案修复系统(套)

1

18

粗糙度仪

1

19

恒温恒湿试验箱

1

20

纸浆修复测量软硬件组合(套)

2

21

OCR档案图像识别系统(套)

1

22

声像档案非线性采集编辑系统(套)

1

23

生物安全柜

1

24

智能恒湿净化一体机

3

25

耐黄老化试验箱

1

26

恒温恒湿存储柜

2

27

纸质文献修复操作案台

2

28

无管道自净式通风柜(个)

1

29

高压灭菌锅

1

30

辐射照度仪

1

31

生化培养箱

1

32

纯水设备(套)

1

33

生物冰箱

1

34

档案宣传互动一体机

1

35

文件保密柜

10

36

拉力测试仪

1

37

纸张含水率检测仪

1

38

离心机

1

39

全自动色度仪

1

40

定制封闭式储物搁纸柜

6

41

耐折度测试仪

1

42

纸张撕裂度测试仪

1

43

纸张耐破度仪

1

44

移液枪

2

45

文献修复压平机

3

46

档案消杀除湿应急套装(套)

1

47

声像电子防潮柜

2

48

大号近现代文献修复整理架

2

49

立式洗眼器

4

50

数显式纸浆离心机

1

51

定制工具柜

2

52

电热干燥箱

1

53

可勃吸收性测定仪

1

54

可移动式多功能工具推车

2

55

纸张吸水率测定仪

1

56

可移动式千层晾晒干燥架

4

57

纸张厚度测度仪

1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档案馆     

地址:广州市龙口中路1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档案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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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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