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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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集采中心 | ||
行政区域 | 绿园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7日17: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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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集采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50*****69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HDWX-F1002
项目名称: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请申请人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0-JKHDWX-F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集采中心,资金来源为100%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集采中心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内容:室内装潢及设计、建筑装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及维修
2.2采购预算:约100万
2.3服务期:1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2.6项目入围数量要求:3家以上(含3家)5家以下(不含5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入围2家,超过5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入围3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在(2017-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如果出现上诉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文件均将被拒绝。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打印);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
(6)(2017-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8)2020年1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提供企业依法为企业人员缴纳社保详细信息)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采中心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人:齐女士
电 话:150*****6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采中心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150*****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
标签: 入围 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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