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公(警保)字〔2019〕172号和参照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UHO2020-NSB1070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机训大队海防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机训大队 4.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玖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6.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12月7日起至12月1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7.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2020年12月1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若质疑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请在2020年12月10日17时前,将书面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传真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司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00:00-14:3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30:00 10.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00 11.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会议室。 12.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