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J1-005350-ZHZB】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J1-005350-ZHZB】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7日19:2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75.0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工 ****-*******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表.docx

项目概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J1-005350-ZHZB

项目名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前往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现场购买文件的,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可代办邮寄,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以下帐号,并将邮寄资料的地址发送到********0@qq.com邮箱)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长湖支行银行账号:7908 0188 0000 35937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谢秀梅联系电话:****-******* 。售价(人民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须一次性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并确保其到账。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办理缴纳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注: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

银行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周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联系方式:谭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  ****-*******

 

标签: 系统建设 数字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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