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大道人行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华大道人行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大道人行道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HNYBJH-201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大道人行道绿化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江发[2011]25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以江发改许准字[2012]12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大道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大道
2.3建设规模:投资额61.8万元。
2.4工期要求: 90天
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江华大道人行道乔木及草皮铺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有造林或城市绿化等相关内容,无此内容不具备资格),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林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1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yzztb.org)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 ********04@qq.com">********04@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http://yzztb.org)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7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68号财富中心富座1407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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