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禁毒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厅禁毒设备招标公告

湖南省公安厅禁毒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湖南省公安厅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公安厅禁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禁毒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929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HX-********
四、采购项目预算:预算344万元
五、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号
产品名称
实验室系统
教育基地项目
实验室管理系统和红外光谱仪
1:红外光谱仪
2:实验室信息管理 系统
手机远程取证系统
教育基地幻影成像系统
注:1、(本项目可按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包中某一产品进行投标,否则报价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代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逐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如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骑缝章的请带原件备查);
4、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
2、特定资质:包二
1、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2、本项目品目投影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湖南省外投标人须在湖南自设有直属分支机构(提供省外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期三年(含三年)以上(提供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12 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 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十一、招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8日9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厅
地 址:湖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丁向文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之心7楼717室
联 系 人:朱思甜邮编:410005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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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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