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总承包分公司哈密项目 碎石及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密兵地融合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密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兵地融合大道总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碎石及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项目路线从哈密市的西部经南部延伸到东部,最后与现有市区北侧的过境连霍高速连接,项目整体呈“U型”布置,与连霍高速形成哈密市的外环路,路线总长度83.155km。路线沿线有两段工程位于兵团管辖范围内,由兵团组织施工,我单位组织施工其中的两段工程,施工范围为K0+000~K4+581和K18+188~K67+212两段,全长合计53.605km。 工程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33m,分离式路基宽度16.5m,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地方段共布设大桥1902.4m/4座、中桥26.6m/1座、小桥63.06m/3座、通道23道、涵洞21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5处,管线交叉16处,连接线3.9km/2条。全线设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兼停车区)2处。 2.2 招标内容:碎石及砂采购、配货、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共设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可参加投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片石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所开具的代理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符合招标物资的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兵地融合大道建设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2017、2018、2019)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8、2019)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19)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凡进入凡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 “黑名单”上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兵地融合大道总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036 5229 9001 0000 0460 541 4.3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6@qq.com 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兵地融合大道总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重工业园区管委会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孔先生 电 话: 184*****015 电子邮件: ********6@qq.com 中交四公局哈密项目 2020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