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至2023年度杨浦区储备土地看管 招标公告
2021年度至2023年度杨浦区储备土地看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度至2023年度杨浦区储备土地看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度至2023年度杨浦区储备土地看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5)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6)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至2023年度杨浦区储备土地看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0Z124Y2775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杨浦区土地看管及相关配套服务进行招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区域范围内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的次月1日起实施。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9、最高限价:********.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11、项目联系人:周玉俊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2-0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均需携扫面件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2-07 16:00:00至2020-12-1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上传资料后,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12-08至2020-12-14,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于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1室审核报名资料,招标文件费500元/份,逾期未来现场原件审核或所提供材料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2-28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1正4副), 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2)投标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4)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5)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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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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