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中卫市]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投标进行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0]5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盘河村,高崖乡红古村及草场村
建设规模:废弃矿山平整304.5636公顷
标段划分:共分为10个标段
1标段:(红古村)TK01;(红古村)削坡-9;(红古村)临河土坎01土地平整工程、(红古村)田间道01;(红古村)生产路01、02、03、04、05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2标段:(红古村)TK02;(红古村)削坡-1、2、3;(红古村)临河土坎02土地平整工程、(红古村)生产路21、22、23、24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3标段:(红古村)TK03、(红古村)TK04;(红古村)削坡-8土地平整工程、(红古村)田间道02、03;(红古村)生产路06、07、08、09、10、11、12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4标段:(红古村)TK05、06;(红古村)削坡-4;(红古村)临河土坎03土地平整工程、(红古村)生产路17、18、19、20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5标段:(红古村)TK07、08;(红古村)削坡-5、6、7;(红古村)临河土坎04、05、06土地平整工程、(红古村)田间道04;(红古村)生产路13、14、15、16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6标段:(盘河村)TK01、02、03、04;(盘河村)削坡-1、2、3、4、5、6;(盘河村)临河土坎01、02土地平整工程、(盘河村)田间道01;(盘河村)生产路01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7标段:(盘河村)TK05、06、07;(盘河村)削坡-7、8;(盘河村)临河土坎03、04土地平整工程、(盘河村)生产路02、03田间道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8标段:草场村7个治理区土地平整工程、草场村田间道及生产路工程、生态修复绿化工程
9标段: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七营镇片区监理
10标段:清水河海原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高崖乡片区监理
计划工期(监理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10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有良好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投标,但只允许按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
3.5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上传时间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栏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2日08:00-18: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及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潜在投标人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递交地址: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收件人:陈佳181*****519;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8时00分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现不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各项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5.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海原县
联系人:沈萍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人:陈佳
电 话:181*****519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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