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1)-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EPC工程
答疑(1)-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EPC工程
【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EPC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 补(1)
一、本工程建设工期(设计、施工)修正为: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投标人如采用邮寄(建议采用EMS、顺丰,拒绝到付)方式(如投标单位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将投标文件送达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查女士,电话:137*****583。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投标文件,需送达至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收标处。
三、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开评标的相关系数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建设单位: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章)
代理单位: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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