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汽车尾气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局汽车尾气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官http://sthjj.chifeng.gov.c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无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62665(元)
最高限价:62665(元)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1 | 烟度计 | 1套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14800 |
便携式汽车排放尾气分析仪 | 1套 | 37505 | ||
0BD检测设备 | 1套 | 10360 | ||
预算总金额(元) | 62665 | |||
备注:该预算金额包含税费以及运费。 |
采购需求:
合
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仪器交付使用后一年保质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提供):
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信名单;
5)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chifeng.gov.cn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路北1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无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聪
电 话: 138*****971
第二章采购须知采购须知前附表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无 |
3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单位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路北116号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傅聪 联系方式:138*****971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5 | 招标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8 | 招标文件有效期 | 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招标响应文件没有另行说明的即视为响应该有效期。 |
9 |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17:00 |
11 |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
12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9:00 |
13 | 开标地点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
14 | 是否退还招标响应文件 | 否 |
15 | 开标顺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顺序 |
16 | 采购小组 | 根据赤环发[2020]147号文件要求确定采购小组成员 |
17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评标价法 |
18 | 采购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
19 | 仪器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交付仪器。 交付地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指定地点 |
20 | 验收 | 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按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书》。 |
21 | 付款方式 | 供应商在交付仪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
22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设定最高限价:62665元 |
23 | 保证金 | 无 |
2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25 | 联合体 |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6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问和质疑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质疑,一次性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质疑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做出答复 |
27 |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出,供应商需及时查看,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8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赤峰市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联系电话:****-******* |
29 | 采购人其他要求 |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备查原件材料且做好原件目录并放到档案袋。 |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赤环发2020【14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址获取招标文件;
2.3制作并递交纸质招标文件;
2.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4、编制要求
4.1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招标响应文件或与招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4.2招标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供应商必须保证招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招标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4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招标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复印件均应原比例复印,原比例大于A4的,可缩印为A4,复印内容清晰可读,因模糊无法辨识影响评审的采购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招标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但不应夹杂在有效页码范围内),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招标响应文件。
4.5招标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招标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4.6招标响应文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5、招标响应文件组成
5.1供应商编制的招标响应文件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编制,如未按下列顺序编制招标响应文件的,在评审过程可能被遗漏,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5.2招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招标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信名单;
(5)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
(6)开标一览表
(7)投标报价汇总表
(8)资格部分
(9)技术部分
(10)供应商的附加条件(如资格、技术、商务、合同等处有附加条件,请供应商统一编制放置一处;如没有附加条件,请供应商填写“无”。)
6、报价
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汇总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6.3供应商应按招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6.4《投标报价汇总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2)应包含伴随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费用。
6.5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中应一次报出一个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
6.6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招标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和签署
7.1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招标响应文件,纸质招标响应文件作为档案留存。供应商对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一致性负相关法律责任。纸质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招标响应文件正本中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7.2招标响应文件按照“招标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统一编写目录、编制页码。纸质招标响应文件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7.3供应商愿意提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招标响应文件资料一致,附于招标响应文件之后,与其他响应文件资料页码统一编写目录、编制页码装订。
三、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8、招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供应商的招标响应文件和有关资料原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达到本项目开标地点。
未递交或未密封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纸质招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或退回其纸质招标响应文件。
8.2为便于开标,招标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分别标记“项目名称”、“项目或采购文件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等字样,填写时字迹须工整、清楚。
8.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
本次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10、迟交的招标响应文件
采购人拒绝接收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
11、招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招标响应文件,在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招标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1.2供应商在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后,可以在递交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招标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11.3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至招标文件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招标响应文件,否则给予在中心网站相关栏目给予通报。
四、开标评审12.1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主要负责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价。采购小组一般由由采购单位、局财务室、局办公室、科技财务科室、法规科室、机关纪委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参加。采购小组人员组成应为单数,采购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成员应来自2个以上的不同单位或科室;
12.2招标及评价阶段,在这个阶段,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采购小组审阅报价文件。采购小组全体成员审阅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主要审查各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对采购方案的完全响应性,供应商资格及资质的符合性等,以判定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等。审阅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地对待每一份报价文件。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价。采购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的依据主要是招标文件、评价办法和文件及事先制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等,并确保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在审阅报价文件及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过程中,采购小组不得同某一个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采购小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推选预成交供应商名单。在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出具招标结果报告。采购小组应向采购人出具招标结果报告。招标结果报告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报价邀请函)发出的日期、方式,响应招标及获取招标书的供应商名单,报价及评价日期和地点,采购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名单,报价记录,评价方法和标准,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阅情况及报价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说明,评价记录,综合评价情况,采购小组的确定预成交的建议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采购小组的招标结果报告及其推选的预成交单位名单,依照招标书、评价办法和文件,按照合理最低评标价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五、公告13、公告
13.1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成交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成交公告期限;
(6)采购小组名单。
13.2采购人应当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3.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14、合同的签订
1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招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4.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任何一方无故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详细说明
项目内容: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
项目依据:(1)《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
(2)《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赤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赤政办字〔2020〕2号)
(5)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项目内容详细说明:因近些年对环境工作的重视,环境监测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对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红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用极大。只有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更新监测手段,才能适应目前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发展的形势。
2020年11月,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红山区环境监测站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检测工作。因为此类监测工作与红山区环境监测站现有检验检测资质项目不同,所以红山区监测站未配备柴油车尾气监测用仪器。
现因工作需求,亟需配置能够满足新监测任务要求的设备仪器。应根据红山区环境监测站现有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情况,对监测仪器进行科学配置。同时结合目前辖区内移动废气排放污染源的种类及特点,有针对性的配置监测汽油车、柴油车污染物排放专用仪器设备以适应环境管理需求。此次采购仪器能够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标准对监测的要求。
二、采购要求1、不透光度计:用于检测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排气(排烟)中可见污染物的便携式智能化仪器。
2、汽车排放分析仪:仪器用于测量汽车排放废气中的HC、CO、CO2、O2及NOx气体浓度,自动计算显示空燃比λ,可对发动机燃烧性能及排放污染情况进行综合检测
3、OBD检测设备:根据GB3847-2018标准要求,在排放检测工位之前应对已安装车辆OBD系统的进行检验。
4、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仪器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
中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采购方提供设备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在采购的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采购方的技术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对有要求或必要时,应在12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排出故障保证仪器使用。
保质期满后,中标供应商能够继续为采购方提供采购设备的维修服务,并保证在仪器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此次购买仪器设备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采购方提供备品供应,采购方可按照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支付相关维修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 (元) |
1 | .烟度计 | 1.主机及显示单元:光通道有效长度0.2.相应时间1秒智能系统7寸显示; 2.分流取样式测量单元:示值0~99.9%.分辨率0.1%.零点漂移:绝对值<1.0%(1h).误差绝对值<2.0%、光吸收系数0-16m-1.分辨率:0.01-1;’ 3.电源线:AC220V; 4.主控电源及通讯线:DC12VR5485; 5.采样枪:取样管长5米,取样枪插入排气管深度不小于400m、V型带夹; 6.外部分度式转速仪; 7.油温测试仪:实时测温; 8.打印机:直读式打印机; 9.配套打印机打印纸; 10.执行标准:不透光烟度计(JT/T506-2004)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JJG976-2010)。 | 1 | 套 | ||
2 | 便携式汽车排放尾气分析仪 | 1.智能系统7寸显示主机 CO:范围0.00-10.00%vo1分辨率:0.01%vol HC:范围-999x10-6vol分辨率1*10vol CO2:范围0.00-20.00%vol分辨率0.01%vol. O2:范围0.00-25.00%vol分辨率0.01%vol NO:范围0-5000*10-6分辨率vol1*10-6vol; 2.取样枪及取样管:取样管长5米,取样枪插入排气管深度不小于400m、V型带夹; 3.打印机:直读式打印; 4.串口线:主机RS232输出与PC连接; 5.转速仪:发动机转速分度式; 6.移动工作台; 7.V型前置过滤器; 8.铜阻滤纸后置滤筒; 9.配套打印机打印纸; 执行标准:1.汽车排气分析仪(JT/T386.1-2017) 汽车排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JJG688-2007)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 | 1 | 套 | ||
3 | 0BD检测设备 | 1.主机及显示单元:车辆信息及车辆状况信息; 2.专用RS通讯数据线; 3.适配电源AC220V; 4.GB3847-2018检测软件项。 | 1 | 套 | ||
总价(元) |
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审查审核时及评标时应充分讨论,讨论后采用举手表决的形式形成意见。评标时,按评标规则,采用投票或者打分的形式形成评审意见。
二、评审方法见下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入围资格评审标准 | 入围资格 | 按照本章第一章(二)的评审办法确定入围名单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招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八章“招标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投标承诺书 | 有效的投标承诺书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身份证复印件; | 具备有效的身份证明 |
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出具符合格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 ||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信名单 | 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行为记录信名单 | ||
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 | 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或受过行政处罚但期限届满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响应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项规定 |
工期 | 招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三章第二项4规定 | ||
采购人技术要求 | 技术文件响应正偏离 | ||
2.2.1 |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成交人。如供应商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成交人、预成交候选人。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基本条款;
(二)供应商提交的招标响应文件、报价汇总表、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招标响应文件;
(三)采购仪器清单;
(四)成交通知书;
(五)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六)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工程采购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内容详见招标响应文件中“采购仪器清单”;
四、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成交项目金额为:元整(¥元)。
五、仪器交付时间、地点
本合同内仪器交付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交付。
交付地点为: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指定地点。
六、验收办法
本合同的验收责任人是采购人(甲方)。
七、付款方式
供应商在完成交付、验收合格后,凭《验收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八、履约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要求。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采购人: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
附件一:
招标函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对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保证全部招标响应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和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招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4.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总报价以招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5保证在招标响应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内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招标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作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后生效,在贵单位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交付期限 | 付款方式 | 备注 |
投标总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填写,单位为元,并用分节号分隔。
2.“交付期限”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仪器交付时间;
3.“付款方式”由供应商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4.供应商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年月日
附件五: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仪器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仪器介绍内容尽可能详细。
2.此表将随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请供应商认真填写。
3.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附件六: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名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柴油车尾气监测设备招标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内蒙古”网站(www.nmg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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