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某部反恐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某部反恐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 ,
并于2020年 12 月 1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PJZC
********619
项目名称:盘锦某部反恐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99,8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99,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头盔:170顶;凯夫拉防弹衣:100件;特战背心配件(武警配发保温防弹衣):160套;武警配发虎斑纹特战背心:40件;指北针:20个;白光瞄准镜:22个;旋转靶机:2台;运动靶机:1台;复合弩:1把;背囊:100个;对讲机4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12 月 8 日至2020年 12 月 15 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办公楼3楼317房间)
方式: 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园街376号(瀚新国际酒店 4楼B 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 12 月 1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园街376号(瀚新国际酒店4楼B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 其他要求 :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 lngczb@163.com 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且与代理机构电话(
***-********)确认及登记 竞争性磋商 领取表,逾期或未登记备案的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某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gczb@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电 话: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8 日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附件: ****************-7cc2" target="_blank">盘锦某部反恐装备器材采购项目.pdf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