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险(2021--2023-)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险(2021--2023-)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润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险(2021年-2023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经营保险业务并具有相应服务、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标。

1.1采购范围

1.1.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云南润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保险公司为禄劝县约230辆公务车进行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船使用税的安排,保证约230公务车出险时能得到及时保险服务保障。

1.1.2服务周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3投资及来源:每年约150万元,来源于财政资金。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经保监会批准经营车辆保险)。

1.2.3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授权并已在云南省内有常驻机构或分公司。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1.2.4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备注:评标前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核查);

1.2.5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1.2.6投标人2017年至今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保险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公务用车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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