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邛崃市火井镇2020-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邛崃市火井镇2020-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邛崃市火井镇2020年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本资格预审文件为免费获取, 预审资格不得转让。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邛崃市火井镇2020年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754329.89 | ||
最高限价 | 754329.89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45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4.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4.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到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本资格预审文件为免费获取, 预审资格不得转让。 | ||
方式: | 1、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本资格预审文件为免费获取, 预审资格不得转让。2、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中免费下载;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预审采购公告下方免费下载。3、供应商要参加预审,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在“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中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根据使用手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同时进入本项目预审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获取标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未按预审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3.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审查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现场宣布,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同时在项目结果公告中向社会公开(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除外)。 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书面确认其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理由。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10家向其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10家但≥3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新市民中心8楼(邛崃市公安局对面)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16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3)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邛崃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邛崃市支行制定了制定了《邛崃市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邛财发〔2019〕114号),邛崃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2、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3、备案表编号:(2020)0253号。4、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5%。6、本项目无预付款。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邛崃市火井镇状元路288号附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B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
电话: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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