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家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会议室及食堂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聂家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会议室及食堂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聂家河镇政府会议室及食堂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宜都市聂家河镇人民政府(即招标人)现委托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镇政府食堂、会议室和接待室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预算金额:28.5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聂家河镇人民政府。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省一体化平台上的《企业基本信息表》或《驻鄂回执单》,并加盖公章,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7、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 )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放:各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招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4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资料费300元/套,由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4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4号)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公告发布的期限与媒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聂家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鲜于运全
联系电话:139*****633
地址:宜都市聂家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
地 址:宜都市杨守敬大道清江商城B8号楼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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