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项目: 教 学 楼招 标 单 位: 泰和县桥头中心小学(章) 联系人: 罗先生电 话:
138*****601招标代理机构:吉安玉诚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曾 女 士 电话:
139*****899编 制 时 间: 二O一二年十一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一二年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备案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泰和县桥头中心小学地址:泰和县桥头镇联系人:罗先生电话:
138*****60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安玉诚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泰和县白凤大道联系人:曾女士电话:
139*****8991.1.4招投标监管机构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1.5工程名称教学楼1.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7建设地点校园内1.1.8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54平方米,1.1.9结构类型及层数砖混/三层1.1.10现场施工条件场地情况:场地已平整施工水电:已通勘探资料:齐全1.2.1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泰发改字[2012]91号1.2.2设计单位泰和县建筑设计院1.2.3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已审查备案1.3.1工程总投资约90万元1.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1284.54元1.3.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1.3.4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1.4.1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1.4.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3质量方式合格1.4.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1.4.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1.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建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1.5.2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建筑工程等级: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1.5.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6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1.6.1获取招标文件在泰和政府网(www.jxth.gov.cn)泰和县招标投标网(www.thzbtb.cn)自行下载1.6.2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 份,副本 贰 份。1.6.3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吉安玉诚工程造价事务所递交地点: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1.6.4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分1.7.1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1.7.2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1.8.2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五大员上岗证书;√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的进吉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 ①证明该企业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2.2.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2.3.1招标答疑会采用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提问方式电子邮箱:gczjsws@163.com2.3.2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下午5:00以前;2.3.3招标人澄的时间2012年11月13日在泰和政府网(www.jxth.gov.cn)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hzbtb.cn)发布答疑。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发送泰和政府网(www.jxth.gov.cn)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hzbtb.cn)3.1.2招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材料价格风险为0%;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为0%;3.1.3招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投标报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3.1.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5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采用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赣建价字[2011]8号文标执行√税金按赣建[2011]12号文件执行√建设行业上级管理费按赣财综[2012]5号取消不计3.1.8信息价的采用泰和县2012年十一月份上旬建筑材料市场价格3.1.9信息价缺项材料价格泰和县2012年十一月份上旬建筑材料市场价格3.1.10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详见工程量清单。3.1.11工料单价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3.1.12招标代理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由中标人支付3.2.1工程计费标准√①土建部分可参考: 2004年版《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②装饰装修部分可参考:2004年版《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③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版《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3.2.2工程施工要求模板采用九夹板 ;脚手架采用毛竹脚手架;混凝土采用 现浇混凝土;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材料价格(含本招标文件“附表一”中的材料)在今后施工中无论上浮或下降均不作调整。结算时按以下情况可作调整:√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其它:(1)履行合同时,当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发生变更时,其单价执行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新增项目按以下计价原则执行:A、投标报价中已有适于该项目的价格,按已有价格执行;B、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计价;C、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该项目的价格,套用相应的定额后乘以中标让利幅度(中标让利幅度=中标价/招标最高控制价)。套用相应的定额为:2004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材料供应要求:主要材料在施工前规格、质量、品牌等应由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结算办法:所有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4.1.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部分:(1)投标书(2)投标人工期、质量、施工现场管理等响应性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6)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量清单报价:①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②单位工程费投标报价汇总表;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④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⑥暂列金额明细表;⑦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⑩主要材料价差汇总表。(7)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8)辅助资料表;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②参与投标建造师简历表③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④投入本项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⑤企业近36个月来所承建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⑥企业近36个月来荣获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⑦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8)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证件的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⑤“五大员”证书 (8) 泰和县外来参加投标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9)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的“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1.2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见附件2)4.3.1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资料费1、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资料费的递交形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名称: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016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150*****290********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12元;3、投标人应交纳资格审查等资料费400元,同投标保证金一并入账。4、到账时间: 2012 年 12 月 18日 11 时 30 分之前。5、转账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资料费的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5.1.1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所有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6.1.2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泰和县监察局、泰和县发改委、泰和县招标办、泰和县财政局。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7.1.2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1:评标办法);7.1.3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0 人。开标前从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家评委库按规定随机抽取技术类专家 0 人,经济类专家 0 人。7.1.6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确定中标人。7.1.7定标原则√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7.1.8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不超过3 家中标排序人8.2.2工程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提交。9.3.1工程工期√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 100 日历天;9.5.1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2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 %.9.6.1合同工期提前工期的奖励本项目不设工期提前奖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本项目不设工期提前奖9.7.2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合同价格的/%;9.7.3未达到优良等级罚金合同价格的 /%;9.10.1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 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 %工程预付款。9.10.2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 /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9.10.3工程款进度的支付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另行明确。10.1.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对应的系列规范;施工图中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等10.2.1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按设计质量、规范要求采购材料,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10.3.1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施工图及施工技术规范执行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者将作自动弃权处理;2、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中标后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业主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中标人无权退还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清单中所列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及招标监管部门提供由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查询回执。5、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拆,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一但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如投诉不实,投诉人应承担相应后果。6、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每月到施工现场不少于1次, 到场时必须向招标人签名报到,缺场1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在场每天必须向招标人签名报到,注册建造师每缺勤一天处罚人民币贰仟元,五大员每缺勤一天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注册建造师缺勤累计超过30天,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若出卖资质、挂靠等行为,有关部门一经发现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给予不良行为处罚;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发现出卖资质、挂靠行为,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止合同,已完工工程不予以结算。8、招投标监管机构声明:在我县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停止其6个月参与我县工程投标资格;一年内累计记录两次不良行为,停止其两年参与我县工程投标资格。本工程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给予不良行为记录。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①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规费和税金部分没有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有关规定计取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竟争的,按废标处理;②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出现零或负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按废标处理;③商务标的投标报价书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文件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价字[2010]3号)文件和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书格式规定的格式和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注: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第二部分招标文件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1.1.8建筑面积: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1.1.9结构类型及层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1.1.10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0。1.2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1.2.1立项批准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1.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3.2本项目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1.4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6)五大员上岗证书;(7)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8)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原件。①证明该企业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违犯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书、证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1.5.4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1.5.5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1.5.7本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赣府发[2008]22号文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号)、《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等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个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通知》(赣建招[2008]12号)、《注册建造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1.6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8资格后审要求(本条内容不适用资格预审)1.8.1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泰和政府网(www.jxth.gov.cn)泰和县招标投标网(www.thzbtb.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1.8.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8.2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按本招标文件4.2.1和4.2.2要求签署和修改资格后审标。1.8.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约定的份数分别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之后。开标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后审需审查的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2现场踏勘2.2.1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招标答疑与澄清2.3.1招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书面或网上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招标人采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招标人作出答疑采用同网同项目专用窗口进行。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2.3.5答疑会澄清内容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备案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3.投标报价3.1投标报价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固定价格报价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是一种期货行为,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均面临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对于工程施工阶段发生的材料价格和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应采用有限风险费用,本着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招投标人各承担50%。材料和机械的风险费用按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计取(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除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人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计入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招标人约定本工程风险费用系数招标人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风险费用系数为零的,由招标人承担风险。投标人应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与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一致。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由投标人承担(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则投标人应承担本工程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也是3%,本工程材料价格总的风险系数为6%)。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结合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费用,并按计价规定将招标人的50%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内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外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总价(中标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将招标人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3%下调为2%,该下调1%的差额部分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投标人除承担自身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费用3%外,还应承担该下调1%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大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可调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施工阶段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在合同总价±3%内不予调整,超过合同总价±3%的超过或剩余部分可按市场实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应按原让利水平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方法,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结算时不得调整。(3)成本加酬金报价招标人根据现行计价管理规则,自行约定成本加酬金的报价和承包方法。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7天前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指详细到综合单价;报价承诺法可详细到综合单价分析)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3.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工料单价(定额)计价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3)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4)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3.1.6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1.7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或者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或生效后一个月内,按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误差,修正合同价,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或中标人书面提出的误差内容14天内未书面答复的,视同默认。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未提出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或已包含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招标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3.1.8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设备单位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8。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0。3.1.11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3.1.12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2。3.2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3.2.2工程施工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中的工程施工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3.3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并体现在合同中。(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3.3.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或招标人约定的需评审的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土建、市政(土建部分)、其他工程 8 %,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市政(不含土建部分) 18% 的材料价格,低于上述标准下限的,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材料商差价保函。低于上述标准下限,投标人未出具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于成本价裁决。3.3.4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3.3.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3.3.6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开标的,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合理竞争报价之外,以及采用报价承诺法开标的,当所有报价承诺均超出要约合理低价范围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行款4.1.1。4.1.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行款4.1.1。4.1.3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1。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4.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2.1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和12.1.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招标人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1)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2)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5.1.5投标文件(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5.2投标截止期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5.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6、开标6.1开标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6.1.2开标时,招投标监管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6.2开标会程序(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算人、记录人;(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6)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7)抽取下浮系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B值,将等于和大于B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排序,确定参加评审的投标人;(8)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9)宣布中标或者中标排序人;(10)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11)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7、评标7.1评标7.1.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五“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即: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人未能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即: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③投标文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中规定的下列内容之一的: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b.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编制的;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g.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相一银行帐号的;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七家或七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3)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输进赣备案手续的;④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①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规费和税金部分没有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有关规定计取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竟争的,按废标处理;②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出现零或负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按废标处理;③商务标的投标报价书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文件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价字[2010]3号)文件和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书格式规定的格式和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④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⑤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M) 值[0.97(M-Z)+Z]的和小于招标控制价(M) 值[0.85(M-Z)+Z]的,按废标处理;(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7.1.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2,以下评标办法一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一“合理低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并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数量确定开标方式。(2)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二“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技术标和商商务标评审采用量化计分评审。(3)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技术标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要约合理低价与招标控制从同时发出。(4)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的,详见招标人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7.1.3控制报价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7.1.4开标前由招标人经检监督人员从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或设区市分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派出的不大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5。7.1.6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6。7.1.7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7.1.8评标委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排序人的数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7.1.9风险费的评审以本招标文件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为主要评审内容。7.1.10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废标或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废标或重大偏差。7.2偏差7.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的偏差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均属细微偏差。7.2.2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对投标文件的偏差内容进行评审,凡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偏差,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7.2.3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未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约定投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如下:1、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总价比较误差(累计误差)在万分之零点四以内(含),属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误差,不出现红字。2、总价比较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时,出现误差的内容将以红字显示,专家评审时应根据红字显示的内容进行分析、对比,对比后按下列方法进行评判:①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经评审确属累计计算误差引起的,作细微偏差处理。②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经评审属非累计计算误差,经专家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理由及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六的,这二种情况均按重大偏差处理。7.3投标文件澄清7.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8、授予合同8.1中标8.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标监管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1.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8.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相关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将负责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五大员”证书原件提交给分管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押证上岗。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的规定。违反规定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1.4招标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评标的,附件一“合理低价法”或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的,该两种评标办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8.1.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8.2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8.2.2房地产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担保的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2.2。(1)本工程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①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及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10%—15%,保函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数额的支付保函。)投标人履约保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②本工程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金额和滚动担保期限按年度划分。③为保证低价中标的实施,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标的,合同风险履约担保额度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标底)与中标价差价的50%,担保要求和期限同承包商履约担保,并可与承包商履约担保金合并计算。④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担保手续费不列入投标报价,在投标附录中计取,并在合同中约定。(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当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大于合同总金额的5%—10%时,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与工程预付款额度相等)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澡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险金或保函。②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支付担保。③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量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8.2.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8.2.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8.2.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8.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8.2.7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低价中标风险履约担保函、承包商(中标人)供货保函等担保函均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示范文本。9、合同主要内容9.1施工合同的采用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9.1.2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9.1.3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9.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2.1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的组成内容(本项目招标不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9.3工程工期9.3.1本招标项目的国家定额工期,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的约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9.4工期延误 9.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9.5工期延误的赔偿9.5.1非本招标文件9.4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招标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9.6工期提前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9.7工程质量9.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9.7.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乙方达到优良工程奖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2。9.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乙方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3。9.7.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 ,工期相应顺延。9.8工程安全9.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9.9合同价款与支付9.9.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合同价即为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查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9.9.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9.9.3合同价款的调整: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不得以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9.10工程款支付9.10.1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1。工程开工后,招标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9.10.2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2。9.10.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3。9.11材料设备供应9.1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9.11.2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9.12保修9.12.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9.12.2甲、乙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9.12.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9.13其它9.13.1严格执行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详见《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方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10、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10.1技术规范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1.1。10.2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10.2.1本招标项目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2.1。10.3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0.3.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3.1。11、图纸和技术资料11.1施工图纸11.2技术资料11.2.1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1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招标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2。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M值):801284.54元其中暂列金额(Z值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盖章位置) 2012年11月21日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位置) 2012年11月21日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盖单位章)2012年11月21日招投标监管机构 负责人:(盖单位章) 2012年11月 日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自报价(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1钢筋(综合价)T40502325R水泥(旋窑)T4703中粗砂M3504砾石M3505MU10烧结多孔砖千块3306松木模板M38007九夹板模板M2278带纱窗钢窗M21859900*2100实木门樘530101000*2700实木门樘756111500*2700实木门樘1130注:1、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由招标人填写。自报价、差价、差价小计、合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授受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材料的价格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按废标处理。附件1: 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完成。为使评标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及诚实守信的原则,本工程评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并按下列顺序开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K值),再宣布投标报价等其它应宣布的内容,计算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最后将商务报价排序在前七名(不足七名的全部进行评审)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及商务标详细评审(资格审查及商务标评审时如有认定为废标时, 排序在在后的依次补充进入评审)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查验内容者为合格,否则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1)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营业执照;(4)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7)泰和县外来参加投标的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①证明该企业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09年10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8)投标单位在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的“吉安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9)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证书。以上证件、凭证必须提供原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资格查验不合格。三、商务标的合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和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有关计价规定及市场价格,对商务标报价由高到低进行评审。(一)、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二)、细微偏差评审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当选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三)、投标人响应性的内容(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担保;(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五)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1、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0.97(M-Z)+Z]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0.85(M-Z)+Z]值时, 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被淘汰(即废标),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0.97(M-Z)+Z]且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M)值[0.85(M-Z)+Z]者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2、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的计算由招标人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等9个系数。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0.5β[(M-Z)+(Ap-Z)]+Z(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小于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被淘汰)。B—合理最低投标报价;M—招标控制价;Z--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费;β—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Ap—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3+… …+An)÷n];n—参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三至五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0.85(M-Z)+Z]时,为无效投标报价被淘汰,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所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0.97(M-Z)+Z]时,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四、商务报价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等于或小于(M)值[0.97(M-Z)+Z]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五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五名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审核投标报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等费用是否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5]6号)第六条的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3、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五、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标监管机构备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六、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七、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八、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注:1、开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举行,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认定为废标时,评标办法中的B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不再重新计算。2、当招标人所抽取的下浮系数所计算出来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有效投标报价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抽取下浮系数,直到满足有效投标报价多于三家以上(含三家)止。3、当第一中标排序人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相同报价投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排序人。附件2 投标书格式(正、副)本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专用格式)投标项目:投标单位: (章)法定代表人:(章)联 系 人: 电 话投递日期: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一二年投标书 (招标单位):1、投标总报价: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含我单位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属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除招标文件中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外,结算时不作调整。(6)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响应性承诺(招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承诺:1、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相同;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承诺的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3、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时按此标准组织实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4、我们接受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5、我们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投标担保;6、一但中标,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我单位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7、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诚信履约,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8、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技术内容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并按此组织施工;9、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组织结构人员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法变更外,投标时的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相一致;11、我单位诺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建筑面积: m2招标控制价: 元 单位:元投标总报价(小写): 工 程 项 目 费 用 构 成建 筑装 饰安 装其它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总报价构成1不 可 竞 争 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②规 费③税 金④其他项目费(招标代理服务费)2可 竞 争 费①分部分项工程费②技术措施项目费③组织措施项目费④其他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项目材料费材料价格风险费工程项目机械费机械使用风险费投标报价情况说明1、本投标报价中材料价格风险已按%计取,机械使用费风险已按%计取,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2、投标报价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章)说明:1、本投标人已认真分析招标控制价,并参考招标控制价自行编制投标总报价,包含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若涉及到本表中未列明的项目,必须在投标报价情况说明栏目中分项列出,以便专家评审。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间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澄清、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单位)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 标 单 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日期: 年月日投标单位企业概况(表一)企业名称成立日期资质等级外来施工企批准投标手办 理 情 况企业性质企业地址电话经营范围企业职工总数 人有职称管理人员人工人 人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技工普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总功率(KM/hp)制造国或产地制造年份参与投标注册建造师简历表(表二)姓名性 别手机电话职务职 称学历参 加 工作 时 间从事注册建造师年限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证号注册建造师等级近36个月获奖情况近36个月已竣工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目前在建工程个数目前在建工作量(万元)注:在填写从事注册建造师年限时,其年限包括原从事项目经理的年限。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组织结构) (表三)机构项目管理职务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公司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表四)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H生产能力M3/H备 注企业近36个月来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 (表五)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款(万元)质量达到标准履约情况注册建造师本表不够,可复制。企业近36个月来荣获主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荣誉情况 (表六)序号证书名称及内容颁发时间编号发证机关证书级别注:此表不够,可复制。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表 (表七)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面积(㎡)开竣工日期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万元)注:本表不够,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