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河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公告
河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河发改复[2012]69号、河发改复[20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口县行政中心背后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
2.3计划投资:475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6标段划分:一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8日至 2012年12月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2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2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业务部(河口县电信局旁1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业务处(河口县电信局旁100米)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5省内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业务处(河口县电信局旁100米):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省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原件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递交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名录内投标人到投标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业务处(河口县电信局旁100米)。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郭燕
邮编:661300
联系人:陆影
电话:189*****17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河口县电信局旁100米
邮编: 661100
联系人:蔡耀鹏
电 话:****-******* 139*****251
传 真:****-*******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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