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编号:SXZB-2012-0827
1、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托对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规模及标段划分:国际交流中心主楼地上21层、副楼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30100平方米,主要承担学校国际部教学、办公、图书资料以及留学生公寓、外教公寓等功能;综合实验楼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13138平方米,主要承担理化生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校史展馆、实验班教室等功能;地下车库两层,负二层为机动车库、负一层为学生自行车库,总建筑面积11960平方米。一标段: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设计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校区 2.3勘察及设计周期: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4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e、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2投标人及担任该项目勘探及设计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类甲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项目投标。二标段: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证书,拟派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结构师资格,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及设计:
一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资格证书。二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的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到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 500 元/套,二标段: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7、招 标 人: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盖章)联系人:海先生 联系电话:138*****6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053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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