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土地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土地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石塔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里松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八步区桂岭镇梅江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工程名称: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石塔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里松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八步区桂岭镇梅江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招标编号: HZZG2012工字140号、HZZG2012工字141号、HZZG2012工字142号、HZZG2012工字175号

建设地点: 公会镇石塔村,八步区里松镇里松村,八步区桂岭镇梅江村、八步区仁义镇龙江村。

招标范围: 土地整治工程等全过程监理。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规模分别为2116万元、2008万元、2000万元、2176万元,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A、B、C、D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就所有标段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就某个分标标段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标。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文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件中的规定中推荐或符合要求的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总监本人2011年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若为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以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四楼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贺州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内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4楼

邮 编:542800 邮 编:542800

联系人: 先生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1111

招标单位: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2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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