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9%国有股权转让招标公告

55.09%国有股权转让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晨烁天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5.09%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编号09GQ********
挂牌起始日期2020/12/9挂牌截止日期2021/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晨烁天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兆辉
成立时间2006/06/22注册资本(万元)296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8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投资、咨询与推广服务;生物质、光伏、风力、沼气发电;热力、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及供应;林木(不含林木种子)、农作物种植和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职工人数113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09
2内蒙古源怡能源有限公司44.91
内部决议董事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19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862.517655-862.517655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8939.9760443047.62224915892.353795
审计机构名称奈曼金曼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0/10/3100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8939.9760443047.62224915892.35379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19/12/310-862.517655-862.517655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8939.9760443047.62224915892.353795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赤峰松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赤松正资评字(2020)第181号
评估基准日2019/12/31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奈曼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9803.4132533047.62224916755.7910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230.765264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孟家段大街东段北侧,苇莲苏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X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55.0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09%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奈曼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奈曼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奈国资字[2020]55号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中心备查,上述资料仅供参考。

2、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晨烁天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9600万元。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持有55.09%国有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6306.64万元,实缴资本9231.087113万元,受让方须于2020年12月22日前完成待缴资本的实缴工作。

3、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经报名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中心交纳保证金500万元。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的原因及国家政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交易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不负赔偿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9231.09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原件、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6、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间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0/12/9 至 2021/1/6
报名手续

****************0.doc">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受让国有产权).doc

****************0.doc">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4.doc">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500万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4.pdf">《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王丽娟185*****917、刘卉151*****274、李佳宁188*****795
技术支持李丽云185*****927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交易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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