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涧峪水库库区水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涧峪水库库区水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涧峪水库库区水保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2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涧峪水库库区水保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财政厅以陕水规计发〔2012〕4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175万元。招标人为渭南市涧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9 km2,其中新修水平梯田12.5hm2,营造水土保持林76.5hm2,经济林69hm2,封禁治理231hm2,新修生产道路0.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00~12:00, 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主要人员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含A、B、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考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南市涧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渭南市前进路北段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乔 绒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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