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牡丹江荣兴方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0HL2000041)

[牡丹江市]牡丹江荣兴方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0HL2000041)



标的名称牡丹江荣兴方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29GQ********
挂牌起始日期2020/12/9 挂牌截止日期2021/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牡丹江荣兴方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阳明工业示范基地园区内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于海君

成立时间2012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万元)5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A 所属行业制造业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研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LED照明产品、IC智能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3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牡丹江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2020年9月11日)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1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8.12-8.12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878.50547.48331.02
审计机构名称黑龙江资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黑龙江通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黑通评报字(2020)034号

评估基准日2020年08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9A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牡丹江市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809.510809.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09.51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牡丹江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区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中心10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4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转让方决策文件

牡丹江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牡丹江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牡丹江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0年9月11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有在建厂房及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10620.57平方米,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编号为牡国用(2014)第8004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牡丹江荣兴方升科技有限公司,土地面积9795平方米,目前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转让方承诺转让成交后由转让方出资办理上述两项许可证。

2、标的企业自经营以来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目前该企业欠缴税、费情况截止到2020年7月末,欠缴土地使用税115907.50元,滞纳金79740.31元,合计195647.81元(罚息按日0.5‰计算),该笔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企业的城市配套费用目前未缴纳,在建厂房面积10620.57平方米。(城市配套费计费依据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暂定收取145元),上述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4、因标的企业在2015年2月以后未发生任何实际经营,故财务审计数据截止到2015年2月。

5、审计报告数据截至到2015年2月28日止,2015年3月至今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未折旧及摊销,此事项的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保留事项仔细阅读评估事项。

6、评估报告中提示通过天眼查系统发现标的企业现有2件诉讼案件,其中有一份原告吕兆仁与标的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阳民初字第472号),标的企业未提供判决书。

7、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货币资金:截至2015年2月28日现金账面余额603.96元,银行存款账面余额98373.21元,未提供现金盘点表及银行对账单,由于审计条件受限,我们无法实施现金监盘及银行存款函证程序。

(2)截至2015年2月28日存货账面余额193877.37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2315.00元、累计折旧12315.00元,净值为零元,未提供明细及盘点表。

(3)在建工程:(1)荣兴方升公司累计收到牡丹江阳明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入款

*******.00元,开具的往来据注明为垫付款,账面冲减在建工程—“土地出让金”户依据不充分。另外,牡丹江阳明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荣兴方升公司垫付耕地占用税293850.00元,未进行账务处理。(2)荣兴方升公司将土地出让金*******.00元计入在建工程—“土地出让金”户核算,应调入无形资产并按受益期摊销,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应摊土地出让金124400.00元。(3)在建工程-芯片车间截至2015年2月28日账面余额*******.15元,主要为借款利息、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费用、罚款及滞纳金等,荣兴方升公司未提供合同、验收等资料。账面金额已取得发票449411.71元,未取得发票*******.44元(含应付吕春秋、韩伟鹏的借款利息*******.84元,无借款合同)。在建工程-芯片车间中包含罚款及滞纳金221660.00元,为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滞纳金、建房手续罚款,应转入营业外支出核算。(4)我们发现管理费用中列支设计费、可研咨询费、环评费等工程费用94000.00元,应调入在建工程核算。未提供合同,其中20000.00元未取得发票。

(4)预付账款:截至2015年2月28日挂账3户,账面余额*******.84元,由于审计条件受限,我们无法发函询证。预付款主要为工程款、人工费、工程材料费等,应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提供合同、预算、形象进度、工程预算、验收等工程资料,预付款中已取得发票232867.37元,未取得发票*******.47元。

(5)截至2015年2月28日其他应收款挂账10户,账面余额21330.25元;其他应付款挂账7户,账面余额*******.73元,由于审计条件受限,我们无法发函询证。

(6)应交税费:截止2015年2月28日账面余额为零元,未提供各项纳税申报表。荣兴方升公司账面9795平方米土地从取得之日起至今未缴纳土地使用税,未提供减免税文件,尚未取得当地税务部门欠缴税款的证明。

(7)应付工资:截至2015年2月28日账面余额61391.00元,为2012年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未提供应付工资明细表,计提工资时存在无工资表或实际支付金额与工资表金额不一致的现象。

(8)未分配利润:截至2015年2月28日账面余额-*******.95元,为2012-2015年2

月经营亏损。存在问题主要是大部分费用以白条收据或无据列支,支付租赁费等未见租赁合同。

8、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黑通评报字【2020】034号)、审计报告(黑资会审字【2020】第153号)等转让材料。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728.56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2、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项目成交后,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限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先生:150*****730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0/12/9 至 2021/1/6
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1年1月6日15:00前向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和交易须知(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签字);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产(股)权受让申请书。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20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收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附件下载

****************7.doc">附件: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

****************1.doc">附件: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陈女士:****-********;万女士:****-********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交易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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