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宿舍船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海拉尔宿舍船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海拉尔宿舍船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拉尔宿舍船装修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2020-4

项目名称:海拉尔宿舍船装修项目

招标控制价:215万(两艘船)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交底文件。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舾装码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有效。投标人近三年承建过船舶内装饰工程。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工程资金支付节点比例有变化时,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资金垫付能力。

5 、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要求船舶工程或装饰装修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疫情防控期内,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本项目的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及评审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航务街1号

联系人:钮先生邮箱:vipniu2007@126.com

电话:137*****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

联系人:刘逞野

联系方式:139*****57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

现场考察

不组织。

3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2

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1

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1.1

投标报价单位

人民币。

11.6

预算金额

招标控制价:215万(两艘船)。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如有)。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分行,账号:****************3(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其他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汇款后须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各投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投标人由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接受对其价格合理修订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递交至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4.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可读U盘1份。

15.1

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

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

2.采用 左侧书脊、胶粘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装订完成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一起封装,副本一起封装,所有投标文件全部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

4.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投标人名称等字样。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1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

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

18.1

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

黑龙江琪泓盛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东路36号)

2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

评审优惠政策

21.3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2

履约保证金

签订装修合同前电汇5%的履约保证金

28.3

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承建过船舶内装饰工程。

28.4

废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5

监督

本项目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8.6

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7

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28.8

对虚假、恶意投诉等行为的处罚

依据财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8.9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三万元整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

28.10

公证费

28.11

付款方式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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