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城区部分桥梁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集宁区城区部分桥梁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部分桥梁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部分桥梁装饰工程,已由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集发改字[2012]324号文件批复。受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LJN-SZ-********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部分桥梁装饰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市政装饰工程。
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划分为施工标1个,标段内容包括110国道大桥装饰“扬帆”造型;察哈尔东街大桥装饰为欧式风格;满达东街大桥装饰为弧线型风格;民建路大桥装饰为“典雅欧风”风格;霸王河桥坝一体工程装饰为“展翅高飞”风格。具体造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或项目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
4. 报名时间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2套,于2012年11月28日~2012年 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通过审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8日~2012年 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12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联 系 人:郭潇莉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5*****345
联 系 人:张宇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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