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关于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 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关于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 招标公告
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广安市环境监测站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为保证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备件名称等相关事项进行公告。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
二、招标人:广安市环境监测站
三、报名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13日。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5月20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资料:投标人将投标函等相关资料、报价表等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广安市环境监测站联系人邮箱*******@qq.com,并致电确认报名成功。
四、采购内容及其技术参数
(一)采购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一批
(二)名称及型号:详见附件1。
五、资金预算:112000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出具近三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五)投标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七、开标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第一次投标的有效投标人至少满足三家。
(二)投标产品审查,提供原厂备件和设备故障时到现场免费更换备件承诺函。
(三)报价。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比选不进行现场比选。投标人提供一次性不能更改的价格,在5月20日17:00将报价单(附后)加盖公章后扫描至广安市环境监测站,逾期或填写不完整者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本次比选采取一次性报价,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产品全部满足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取投标报价总价最低并且不超过财政采购资金预算的一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2.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出同一报价(指总价)的,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人在5月22日15:00前将第二次报价单(附后)加盖公章后扫描至广安市环境监测站。取第二次报价(总价)最低、且低于第一次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投标总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1)投标的货物总价;(2)必要的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差旅费用、仪器故障时上门更换备件费用和各项税金等。
八、比选结果及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中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如果对比选结果有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书(原件或扫描件,质疑时间以我站收到质疑书时间为准)。公示期满后对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中标方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站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支付。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安市环境监测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80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6)*******,手机:189*****369。
附件:1.空气自动监测站备件明细
2.报价表
广安市环境监测站
2020年5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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