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评审招标公告
2020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评审招标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在审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报项目收入 |
1 | 云南金冠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溪谷雅苑 |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372号 | ********3.34元 |
2 | 昆明西山土地房屋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丽阳新城二期 | 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与西三环交叉口 | ********6.72元 |
3 | 云南济海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金域蓝湾远洋风景 | 昆明市五华区红域路 | ********3.18元 |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区税务局开展五华区2020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购买开展2020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劳务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对五华区2020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提供服务。预计评审项目共3个,允许兼投兼得,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项目预算资金:300,000.00元以内;资金来源:行政运行。
五、承接标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能力的单位;
4. 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5. 具备资质、社会信誉好、有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的社会中介机构优先。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项目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局2021年土增税清算项目预算申报。
九、工作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确定成交单位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将评审方案报区财政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政府办公楼1104室),区财政局将从报名中介机构中选取参与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单位。
(联系电话:邓老师 ****-********)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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