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2020年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2020年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2020年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采购项目
二、文件编号:ZDGX-HENZB-*******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5元/个。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2020年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采购项目.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期:1年
4、标包划分:1个标包
六、投标人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事项:
7.1时间:2020年12月 9 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 15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开州路东北角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12 月22 日 9时00分,
地点:濮阳市黄河路京开大道西北角柏维酒店二楼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濮上南路24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83*****699
2.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开州路东北角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2*****678
发布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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