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拨付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
二、采购需求:净月开发区建成区内暖库租赁。面积6000平米以上,举架需7米以上,冬季室温要保证零上5摄氏度以上。
三、具体要求:
有充足照明设施、水电能正常使用。城市管理局除租金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水费、电费、取暖费等),租用库房期间投标方需保证车辆24小时正常出入。
四、预算金额:60.715万元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个月
六、付款方式:单个合同,即完成单个合同约定的服务后一次性付款。
七、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
八、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城市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200余台,为了保障净月区冬季清雪工作能够快速清理完成,城市管理局分别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在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寻找合适的供应商。两次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且不符合开标要求,冬季已经来临,清雪车辆需停放在暖库内以便点火随时进行清雪工作,为了开展好净月区2020年度冬季清雪保障工作,根据政府服务工作采购要求,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暖库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1、公司名称:长春市新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999号
3、联系人姓名:张岩
4、电话:153*****555
十、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十一、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并随附能够证明该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能提供拟采购服务的详细资料。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报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十二、本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人:张晓静
联系电话:********
2020年12月9日

标签: 租赁 开发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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