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法院数字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法院数字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曹妃甸区法院数字庭审系统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曹妃甸区法院数字庭审系统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THZFCG201211A1037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洪月 联系电话:187*****087
招标人:唐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
采购用途: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科技法庭资源管理服务器1台,服务器硬盘1块,服务器操作系统
1套,数字交换机1台,数字化庭审系统 软件1台,机柜1台,UPS系统1套,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1台,一体化摄像机(人物特写)4台,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1台,手拉手麦克单元7台,手拉手麦克主机1台,21.5寸液晶显示器7台,显示大屏2台,实物展台1台,投影仪1台,电动投影幕1台,VGA分配器(1入8出)1台,室内音柱2台,功放2台,反馈抑制器1台,调音台1台,音频线500米,LED显示单元3.3平米,视频线800米,电源线800米,控制线200米,网线500米,地插(电源座、网线口)17个,VGA线500米,线槽、线管1批,复印机1台,计算机10台,打印机6台等(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按曹妃甸区法院要求
供货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谈判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税务登记证;
(3)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至少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其曾经服务的项目名称);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有效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从招标人处购买谈判文件。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30日—2012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唐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面售
谈判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标书时间:2012年12月6日北京时间8:30-9:00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6日 2012年12月6日北京时间9:00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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