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广丰县教育体育局由于第一次招标未达到法定报名家数,现决定对江西省广丰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通过第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①、项目地址:广丰县城新区迎宾大道;
②、建设用地:约300亩(其中坡度大于25%的小山包约23.67亩,校区内生物园区约10亩,实际建设用地约266.33亩);
③、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
④、设计费及设计补偿费:
设计费:规划(含景观)设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控制在160万元以内;
设计补偿费: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作出规划(含景观)设计和方案设计,对未中标候选人实行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6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4万元,中标单位的方案补偿费冲抵设计费,即不另行支付方案补偿费;
3、招标范围及标段:共一个标段。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意见深化完善方案设计后按规定要求提交规划(含景观)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并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等。
4、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同时具有规划设计乙级和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④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凡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均可被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
5、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和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规划设计证书、建筑设计证书原件;
④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
⑤本单位介绍信。
⑥报名资料费300元及综合服务费300元。
以上证件需要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6、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八楼);
8、招标人预计于2012年 12 月 6 日上午9时00分对所有投标报名人依法进行资格预审并分别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凡被正式确定为投标人的设计单位将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时间。
9、以上时间各报名单位必须遵守,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广丰县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招标人:广丰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丰县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919 联系电话:138*****342 137*****865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广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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