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执法快艇、执法取证无人机(第二次) (第2次)招标公告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执法快艇、执法取证无人机(第二次) (第2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执法快艇、执法取证无人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2次)


项目概况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执法快艇、执法取证无人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执法快艇、执法取证无人机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790000
最高限价 79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定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供应、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提供执法巡逻艇生产厂家省级部门及以上颁发的一级I类或以上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资质证明复印件(船舶生产资质证书或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或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10日到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节能产品清单、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2、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3、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

标签: 无人机 取证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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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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