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无人超市(无人售货柜)经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无人超市(无人售货柜)经营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项目无人超市(无人售货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 2020-JKFDWC-F1001/TC209P08N 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藁城、新乐、平山,共计五个单位。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0至2020-12-16,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qq.com”,待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回复形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同时将以下资料邮寄至“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6室,收件人:杜天鹏155*****962”。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8.标书费汇款凭证截图。8.1标书费汇款:开户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账号:********200479;说明:汇款时请标注“ ---项目标书费”。未在文件发售时间期限内通过代理机构审核的报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30 09:00:00 ,地点为 现场递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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