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
投标邀请书致:福建省君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瑞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安溪县祥华乡崎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祥华乡崎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环闽安溪[2020]127号;
2.2建设地点:安溪县祥华乡;
2.3工程规模: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工程总造价37.1232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最高控制价:37.1232万元;
2.5招标范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祥华乡(二期)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崎坑村),主要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标段划分: / 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职称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业绩要求:不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保证金提交
3.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
3.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日除外),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逾期视为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安溪县祥华乡崎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溪县祥华乡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8 5948 02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
联系人:小林
电 话:136 2599 2763
报名电话:177 5082 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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