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21年度医辅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ZC-CS-202001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21年度医辅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ZC-CS-202001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21年度医辅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CS-********)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21年度医辅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2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ZC-CS-******** 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21年度医辅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9646万元 最高限价:144.964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到 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25室 方式: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2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2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素梅 电 话:***-********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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