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成份分离机1招标公告
血液成份分离机1招标公告
血液成份分离机招标公告(2020-JL13(05)-W1010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血液成份分离机
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20-JL13(05)-W10100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血液成份分离机 | 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重庆市 | 31万元/台 |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如非生产厂家,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中国代理、西南地区代理、重庆地区代理等),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接受仅针对我单位或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所投产品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注册检验报告(封面及关键页)。
五、样品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一)提交样品时间:无。
(二)提交样品地点:无。
(三)提交样品数量:无。
(四)提交样品要求:无。
(五)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无。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08: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在报名地点报名(具体地点通过下述指定的联系电话获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潜在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2】;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声明书【附录4】。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5.近3年(2017、2018、2019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封面【附录6】。
6.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7】。
(四)招标文件售价:无,售后不退。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未按要求领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dph-fsi.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联 系 人1: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
联 系 人2:徐女士
联系电话:(023)********
十一、详细技术要求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 血小板去除、采集;PRP(富血小板血浆)治疗;红细胞去除、采集;自体血采集 | |
安装场地 | 无特殊要求 | |
使用环境 | 1、气温:5-40℃ 2、湿度:80% | |
技术参数要求 | ||
具体性能与参数要求 | ||
1、袖带压力:范围0~13.3 kPa;预设置6.7kPa; | ||
2、每循环血浆量:范围0~500g;预设置50g根据患者自身情况可调节每循环血浆量, | ||
3、血浆采集量:范围0~800g;预设置200g根据患者自身情况可调节每循环血浆量, | ||
4、采血速度:范围20r/min~100r/min;预设置60r/min(可根据患者身体差异调节速度) | ||
5、回输速度:范围20r/min~120r/min;预设置80r/min(可根据患者身体差异调节速度) | ||
6、抗凝血比:全自动地按设置比例添加抗凝剂计量,范围1:8~1:16;预设置1:10(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差异调节比例) | ||
7、★离心机速度:1800r/min至6000r/min(说明:离心机速度对采集质量有重要影响,根据各种血液成份的密度和比重不同进行血液成份的分离。) | ||
8、采集方式:单针采集,针头可更换 | ||
9、安全保护:血液成份分离机设置有多种传感器,计算机对血液成份分离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 ||
10、配套耗材: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份分离器系列,提供不同的成份分离方案。 | ||
11、操作界面:全中文操作界面,液晶图文显示,提示操作步骤,显示各技术参数实时值。 | ||
12、▲移动治疗:重量≤35KG,便携式可移动至床旁采集 | ||
售后服务需求 | ||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内免费保修,超出保修期后按合同约定收取保修费用。 3.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直至用户指定人员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 5.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联系电话,并在接到故障维修2小时内作出反应,如设备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要求一周内能够提供备用机。厂家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6.投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进口产品为全国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时须承诺。 7.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产品接口协议,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投标产品不需要接口协议和(或)软件升级服务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8.投标产品若有配套的专用试剂耗材,应在中标后在招标人驻地药交所平台挂网公示。 9.设备质保期外,投标人承诺对所供应的设备提供免费的软件维护和升级更新服务(如设备本身存在该功能)。 10.若该设备需使用配件、选配件、易损件、试剂及耗材,报价明细表中价格为甲方购置价格的最高限价,实际购置价格由甲方按照配件、选配件、易损件、试剂及耗材相关流程进行核定,不得高于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价格。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同档次中近3年的最新型号(包括最新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生产厂家(进口产品提供全国总代理)承诺。 12.投标人所投产品不能贴牌生产,必须为原品牌出厂设备,所有配件原厂生产提供,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提供全国总代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3.若有配套试剂耗材,则自设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终了,由招标人或项目使用方依据年度数据对单人份价格和综合成本进行核算,若单人份价格高出投标报价或综合成本高于西南地区其他单位,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成交方)自行承担。同时报上级批准,视情节轻重,对中标人(成交方)给与书面警告、1年至3年和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14.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 ||
参考设备配置清单 | 数量 | |
血液成份分离机 | 1台 | |
配套 医用设备推车 | 1台 | |
电源线 | 1根 | |
操作手册 | 1本 |
2020年12月9日
标签: 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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