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受用户委托,我中心现就公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GZ*******
(二)采购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报价人须知:
1、2006年 3月30日9:3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
2、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3、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进行报价,也可以选择对所有品目都进行报价,但必须对每个品目中的所有货物都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4、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或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5、报价方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此条款必须满足)
6、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7、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7天内送到使用单位。
8、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赣州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9、付款方式:供应商交货,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付清货款。
10、报价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12、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3、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查询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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