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增加功能模块项目的公示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增加功能模块项目的公示
采购人: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项目名称: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增加功能模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增加功能模块开发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8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27号)精神,我市于2019年6月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多规合一”平台、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等多部门系统实现了对接,初步具备并联审批、外网申报、统计分析、中介超市、信用平台、审批监管、效能监督等功能,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2020年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相关部署,要求省内各地市在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新增设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中心、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及监管和市政公用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等功能。
依据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处2014年9月23日印发的《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目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运行平稳,能够满足全市各单位的需求。为了保证原有盘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稳定性,为了节约财政性资金,因此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 12 月 10日至 2020 年 12 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胡世欣 张天宏 魏孔鹏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周大伟
联系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曙光街北100米C座3段20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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