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义综合保税区二期(北)区块设计的公告

关于金义综合保税区二期(北)区块设计的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义综合保税区二期(北)区块设计 ,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用地面积约27.83万平方米,主要功能布局包含保税加工区、保税仓储区、冷链仓储加工区、商业区四大功能区块(冷链仓储加工区不在本次设计范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为用地面积约27.83万平方米地块的建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包含地块内17.61亩商业地块方案设计、二期项目两座开闭所方案施工图设计),(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及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供配电、通风、消防、室外道路、室外景观绿化、室外泛光照明、室外综合管线、出入口及围墙、室外配套设施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

2.3项目地点:南至综保一期,东至正涵街、西至广顺街、北至宏业路。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并通过方案评审。根据项目进度由招标人发出施工图设计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相应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外省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2.1、方案补偿数量:招标人对设计方案优秀(即技术标得分高)但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给予一定的补偿费。技术标评审完成的投标人数量在3-5家(均含本数)时,补偿2家;数量在5家以上(不含本数)时,补偿3家。

4.2.2、方案补偿费计算方式:在技术标得分76分(含)及以上的非中标单位中,对技术标得分第1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10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第2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8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第3名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5万元的方案编制补偿费。若所有非中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均为76分以下,则不向任何投标人支付补偿费。

4.2.3、若技术标得分相同,则资信标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均相同,则商务报价低的排名靠前;若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报价均相同,则平均分配相应名次的补偿费(例:出现两个并列第一,则平均分配18万补偿费;出现1个第一名,两个及以上并列第二,则第一名补偿10万元,并列第二名平均分配13万元补偿费;出现1个第一名,1个第二名,两个及以上并列第三,则第一名补偿10万元,第二名补偿8万元,并列第三名平均分配5万元补偿费)。

4.2.4、方案补偿费的支付:方案补偿费在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之日起30日历天内由招标人向得到补偿的投标人支付。补偿费为含税费用,领取补偿费时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4.2.5、知识产权:补偿费支付后,相应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部分借鉴投标设计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不另付方案设计费)。

5、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10:00 至2021年1月22日17:0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备案单位

金华金义新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国贸综改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义都市新区

办公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鲁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0年12月10日



标签: 综合保税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