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发包】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其他项目发包】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财建(2017)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土地平整、机电排灌、机口、渠系建筑物、输配水工,约907.44万元;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二标段:2017年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花吉等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主要内容至少包含:桥梁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约922.63万元,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对其中任一标段投标。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先一标段后二标段。如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仍参与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5、计划工期: 工期270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4、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达800万元及以上的的类似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市级及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或农业开发项目,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该项目批文复印件,土地整理或农业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验收报告必须加盖该业绩招标人公章或县、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2.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级以及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报名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12 月 8 日至2020 年 12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三样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后不退)。联系人:王娟 180*****315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捌 万元(不论投几个标段只缴纳一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其基本帐户直接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收款单位: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国贸支行。联系电话:180*****326;联系人:刘军。

2、履约保证金为各标段中标价的10%,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查实后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盐城市新都路618号

联 系 人:董金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9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 系 人:蔡海云、王娟

联系电话:180*****380180*****315

                   2020年12月8日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0/12/23 9:00:00,开标场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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