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区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芜湖繁昌区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芜湖繁昌区道路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WH10GC2020JT9057)现澄清如下: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8日9:30~10: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8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
3、关于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盖章要求说明:
(1)根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需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并盖章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商业信誉承诺、组织结构关系披露、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联合体协议。
(2)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盖章的材料包括: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授信证明复印件。
(3)其他材料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并在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章。
4、关于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关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编制页码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决定。
5、关于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4.1.1 和 4.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要求和封套的写法要求: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章。电子版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章。
(2)正本与副本封套上申请人处,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封套按照正本与副本封套要求填写。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页数太多,可以采用分册递交。
6、关于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2019年度正式审计报告中,若无“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可提供“附注”说明。
7、关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八、银行授信证明复印件”与“十四、融资能力证明复印件”可用同一个证明材料。
8、关于授信额度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协议、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融资合同等。不同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可以累加。
9、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运输局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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