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
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
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0日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受桂东县公安局(采购单位名称)的委托,就其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采购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20】00113号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00元)
4.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玖仟肆佰贰拾陆元整(¥29426.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必须包含以上清单的主材、辅材、税费、运输费、人员培训、安装调试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提供任何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12月11日9:00时至2020年12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备注:各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联系人电话:(湖南数字CA公司郴州办事处)181*****110。“数字CA”湖南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非现金)递交,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请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桂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3#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3.未按时足额且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称:桂东县公安局
(2)地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
(3)联系人:黄舒彦
(4)电话:180*****112
九、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桂东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 系 人:胡莞羚/罗玉桥
(4)电 话: ****-*******/177*****262
(5)邮 编:423500
(6)电子邮箱:********1@qq.com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0年12月10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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