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体广告媒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公交车体广告媒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广西赛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公交车体广告媒体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交车体广告媒体租赁项目
2.2招标编号:DHZBG********(NN)
2.3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公交车体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5租赁期:租赁期分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
2.6租赁底价:第一年租赁期内,最低租金价格¥1000万元/年 ;第二年租赁期租金在第一年租赁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第三年租赁期租金在第二年租赁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广告业务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承接本次服务的能力【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打印下载的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
3.4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接受报名时间:2020年12 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现场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房)。
4.3现场报名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1)潜在投标人有效的:符合“税总发〔2014〕152号文”要求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均要求为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副本原件清晰彩印件,否则不予报名。
(2)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要求的复印件(或彩印件)必须清晰,明显缩小尺寸复印、模糊彩印等视为不清晰复印件(或彩印件);
4.4 潜在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25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房)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 | 广西赛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站南东路2号1号楼16层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1315号房 |
联系人: | 韦工 |
电话: |
招标人:广西赛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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