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地西藏中职班寒假留校户外拓展活动的招标公告
2021年内地西藏中职班寒假留校户外拓展活动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内地西藏中职班寒假留校户外拓展活动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内地西藏中职班寒假留校户外拓展活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3)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转让和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内地西藏中职班寒假留校户外拓展活动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MT-20-10027) 3、预算编号:00-20-W018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为锻炼学生团结协作、突破自我、敢于拼搏等综合能力,学校于2021年寒假期间对220名藏族学生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现通过本项目择优选择一家经验丰富的服务商协助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拓展活动地区为上海 6、交付日期:2021年02月08日至02月19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0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12、项目联系人:周茗 13、电话:***-*********806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2-09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16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彩色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加盖公章);(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凭证(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2-09 14:00:00至2020-12-16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现场报名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价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后,须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套至上海名泰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时间:9:30-11: 30、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以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纸质采购文件售价:6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地点: 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2-22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4: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7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A4双面打印并胶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注:报价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须展示微信或支付宝或手机APP的随申码,并显示为绿色,同时经测温不高于37.2度方可进入会议现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疫防护工作。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报价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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